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

发布时间:2016-12-29

案情介绍:

济南公司与河北公司多年业务关系很好,济南公司供货给河北公司,业务往来也不签合同,每年都有部分货款拖欠。2012年3月,河北公司被湖北某集团公司并购。济南公司找河北公司要求清算账目,河北公司打出了对账单,累积欠款总额为623889元,并由会计孙某签名确认,因公司领导携带公章出差,未能加盖公章。后济南公司十多次到河北公司催要欠款,对方拖延未付。

济南公司找到张绪才律师,想委托代理起诉河北公司追回欠款及利息。张绪才律师查阅其证据后,认为证据不够充分,且为孤证,胜诉把握不大。公司不服气,认为有对账单对方不会不认账,应该能要回来。张绪才律师表明态度,要么按律师意见补充证据,要么公司另请律师,张绪才律师谢绝代理。

那么,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怎么才能要回来呢?

最终公司接受张绪才律师建议和指导,开始补充证据。分析在盖章或收集书面证据无望的情况下,只能采取录音方式收集固定证据了。公司安排原任经理和会计赴河北公司,按照张绪才律师指导的方法,取得了完整有效的录音证据(此处省略一万字)。

证据准备好了,张绪才律师接受委托,代理济南公司向法院起诉。开庭时,河北公司果然辩称对账单只有个人签名,未加盖公章,不予认可。当提交录音证据书面材料时,因为证据准确具体、前后连贯、环环相扣,对方律师无言以对了。法官当庭认定证据相互印证,足以采信。

胜诉是没问题了,但还要考虑后续执行的问题,最终要拿回钱来啊!当时,河北公司被并购后,已进入停产整顿,执行有很大难度。张绪才律师又说服济南公司采取灵活策略,主动让步,与对方和解。经几个回合的磋商,最终达成了和解。法院出具了调解书,限期付款,否则本息合算,按全额执行。三天内湖北某集团公司通过其它子公司委托付款给济南公司,案件顺利办结,公司十分满意。

办案感悟:

历时一年多,跑了十几次要不回来的钱,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起诉,只会使案件败诉,钱打水漂!所以遇到事情,先咨询律师,请律师代理,是明智的选择!您说是对呢,是对呢,还是对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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