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公务员涨薪想到的二三事

发布时间:2016-12-17 由公务员涨薪想到的二三事

客观的说,有的公务员特别是县级以下的公务员工资水平较低,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,工资才两千多块;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工资也就3000多点。这跟他们的付出极不匹配。常言道:上面千条线,下面一根针,基层公务员工作量很大,因此,工资增长向基层公务员倾斜,让他们能够更好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责,这符合劳酬相符的原则。

但是在公务员工资增长的同时,还要顾及整体的公平。还有其他的因素需要兼顾——

其一,尽管我国官民比居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之下,也就是说,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的负担没有发达国家重。但若从财政供养人数与GDP比例的维度考量,中国39/百万美元GDP,远比美国2.31/百万美元GDP,法国3.46/百万美元GDP,英国1.59/百万美元GDP,日本1.39/百万美元GDP低得多。这说明我们财政供养人员的效率,实在是一个不值得自豪的数据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任何国家,都不能不考虑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是否适度的问题。

其二,国务院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》已经出台,规定从201410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。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,对于建立多层次、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,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生活水平、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。然而相对应的企业年金,至今恐怕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。原因就在于它只是一个自愿选择的政策,政策发布单位—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——也比国务院位阶要低,且不具有职业年金强制的刚性。如此下去,至少在职业年金上,还会拉大两者的差距,不利分配的公平。

再者,在服务性、廉洁性上,在滥发钱物等灰色收入上,还是这个群体的弱项。这些问题不解决,换言之,腐败前后继,作风依然如旧,涨薪难免会引来社会的非议。

国家对“国有单位”都有了应有的照应,那么对私有单位国家会有怎么样的政策呢?这是有待我们思考的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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